為進一步加強我縣審計隊伍及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建設,結合市編辦批文精神,經研究決定為我縣建設項目審計中心、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財政全供事業(yè)單位)招錄12名專業(yè)技術工作人員,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有關規(guī)定,和《關于印發(fā)洛陽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洛政辦[2006]100號)有關規(guī)定,制定如下公開招聘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1、堅持德才兼?zhèn)湟缘聻橄仍瓌t;
2、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3、依法辦事原則。
二、組織領導
本次招聘工作在縣委領導下和縣人大、縣紀委監(jiān)察局的監(jiān)督下,由相關單位組成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編辦、縣審計局、縣監(jiān)察局、縣財政局、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共同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孟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具體實施工作。
三、招聘崗位計劃及范圍
本次計劃招聘崗位均為專業(yè)技術崗位,具有國家計劃內統(tǒng)一招收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均可報名。招聘崗位、人數、專業(yè)及相關條件詳見《2014年孟津縣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見附件1)。
四、招聘資格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guī),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學歷年齡30歲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報考建設項目審計中心崗位需具備助理審計師或助理會計師資格證書,對具有審計師或會計師職稱的年齡放寬到32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級審計師或高級會計師職稱的年齡放寬到35歲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體健康,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正在服刑、勞動教養(yǎng)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3、因違法違紀正在調查處理的;
4、其他不符合聘用資格條件的。
五、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14年7月21日至7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
(二)報名地點
孟津縣行政服務大廳人社局窗口。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縣招聘領導小組共同組織實施。
報名和資格審查的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相關職業(yè)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就業(yè)報到證(擇業(yè)期內無就業(yè)報到證者,持所在學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部門加蓋公章且未使用的就業(yè)協(xié)議書。外省院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報到證需經河南省大中專學生就業(yè)服務中心蓋章;);
5、已就業(yè)的需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證明樣式見附件5);
6、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4張。
(四)報名辦法
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考人員攜帶報名材料到報名地點報名。每人只能招考一個職位。報名時填寫《2014年孟津縣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2份(見附件2),相關證件復印件附報名表后。經資格審查合格后,按規(guī)定繳納報名考務費3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農村或城鎮(zhèn)家庭人員報名的,憑低保證及戶口本可免交報名考務費。
1、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凡發(fā)現報考人員與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2、招聘崗位人數與報考人員比例不低于1︰4。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核減后仍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報考該職位人員,退還已交考務費。
3、已報名人員于2014年7月31日至8月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憑身份證和繳款收據到報名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
(五)確定加分對象
1、加分條件
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guī)定,符合本次招聘職位條件的下列人員可享受筆試成績加10分的政策:
(1)服務孟津縣的大學生村干部,截止2014年6月30日在村任職(任教)滿兩年且考核合格者;
(2)服務孟津縣的"三支一扶"學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者。
2、提交材料:符合加分條件申請加分的考生,現場報名時應同時提交以下材料:《2014年孟津縣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加分申請表》(附件3;"大學生村干部"提交縣委組織部門出具的任職滿兩年(截止時間:2014年6月30日)考核合格的證明(證明樣式見附件4);"三支一扶"大學生提交《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
未在報名期間內申請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享受加分政策。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名單將在孟津縣政府及孟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的,享受相關政策。對于弄虛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六、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組織。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一)筆試
1、筆試采取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組織、統(tǒng)一評分的方式進行。
2、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填寫為準。
3、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主要測試應考人員的基本職業(yè)能力和素質,一張試卷,滿分100分。筆試作弊或缺考,不得進入面試。
4、筆試成績=筆試卷面成績+加分。
5、筆試成績和面試人員名單在孟津縣政府網、孟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二)面試
1、面試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
2、面試人員的確定:根據筆試成績,按各崗位招聘計劃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均進入面試。筆試有缺考、作弊或成績?yōu)榱惴值惹闆r的,不得進入面試。
3、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求職動機與擬任職位的匹配性、邏輯思維能力、組織管理能力、分析與解決實際問題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人際溝通能力、臨場應變能力和舉止儀表情緒穩(wěn)定性等。評委根據考生面試情況進行打分,分數當場公布。面試現場成績滿分為100分,評委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剩余分數的平均分(保留兩位小數)為考生面試現場成績。
對于實際參加面試的考生人數小于或等于聘用計劃的職位,其考生面試現場成績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對于實際參加面試的考生人數大于聘用計劃的職位,考生面試現場成績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4、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將另行通知。參加面試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
(三)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考生總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四舍五入)。總成績在孟津縣政府網、孟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比例內末位總成績并列時,依次按學歷層次、筆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和考察。
七、體檢與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照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的人員。
體檢參照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人事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的規(guī)定進行。
考察按照《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洛陽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洛政辦[2006]100號)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同時對其報考資格進行復查。
體檢和考察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因體檢、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職位空缺,可從報考同一職位并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八、公示和聘用
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試總成績和考察情況,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結束后,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及編制手續(xù)。凡被聘用人員,要求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內報到,不服從分配或逾期未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由招聘領導小組對其進行綜合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聘用人員的人事檔案統(tǒng)一由縣人才勞動力市場管理。
所有被聘用人員必須在孟津縣工作滿5年后方可流動。
咨詢電話:0379-67911598
監(jiān)督電話:0379-67912450
附件1:《2014年孟津縣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
附件2:《2014年孟津縣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附件3:《2014年孟津縣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加分申請表》
附件4:《大學生村干部任職情況證明》
附件5:《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孟津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4年7月16日
(劉倩倩)